日期 :[2016年03月17]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5304
我單位每年組織職工體檢,請問體檢費是否需要并入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如果是職業需要體檢(例如食品廠職工體檢),不需要扣繳個人所得稅。
屬于企業工作性質要求必須的體檢費支出,不應征收個人所得稅;屬于福利待遇性質的體檢費,應并入員工當期工資、薪金收入扣繳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8第519號)第八條規定,稅法第二條所說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第十條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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