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年10月12]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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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業實務中有一個非常典型的現象,即“零稅率”和“免稅”傻傻分不清,企業開具發票時可能存在混用,也會收到混用開具的發票,那“零稅率”和“免稅”可以任意開嗎?這一期,咱們一起分辨分辨!
“零稅率”和“免稅”任意開的其中一個原因,會認為發票開具選擇“零稅率”還是“免稅”都不會產生稅額,選哪個都一樣!實際并不是哦!
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案例一
某生產企業有來料加工出口業務,開具外銷發票時,項目名稱“棉制針織女式套頭衫”、稅率“0%”,新電局申報時,全部銷售額體現在附表一(16)欄次,這么開有問題嗎?
【解析】
1、政策角度:根據財稅【2012】39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第六條(一)(12)規定: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故,該“來料加工”貿易方式的報關單適用于增值稅免稅政策;
2、發票角度:對于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稅率應開具“免稅”而不是“零稅率”;
3、增值稅申報表角度:生產企業“零稅率”“免稅”對應銷售額體現在不同欄次,新電局增值稅申報表數據同步規則來看,生產企業只要開具“零稅率”,對應銷售額則直接反映在附表一(16)欄次,如下圖該企業申報表顯示,實際該銷售額還包括來料加工業務部分,存在開票稅率選擇錯誤引起增值稅申報表數據有誤的問題。
結論:對于“來料加工”這類免稅業務,稅率不是“0%”而是“免稅”。
案例二
出口企業收到貨代開具的0%“代理運費”經紀代理服務費發票、個人代開的0%“核酸檢測”勞務費發票,收到這樣的發票可以稅前列支嗎?
【解析】
1、政策角度:
①財稅[2016]36號附件一: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②財稅[2016]36號附件三: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納稅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間接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免征增值稅。
③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
通過以上三個核心政策的規定,對于“零稅率”和免征增值稅有不同的適用。
①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企業取得私自印制、偽造、變造、作廢、開票方非法取得、虛開、填寫不規范等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合規發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的其他外部憑證(“不合規其他外部憑證”),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2、發票角度:從增值稅政策角度分析看,上述兩張發票都是將“免稅”混開成“零稅率”。
3、風險提示:上述兩張不合規發票,在增值稅抵扣角度未產生影響,但是企稅角度不合規發票不可以稅前列支。
結論:收到類似稅率開具錯誤的不合規發票,一定要及時溝通換開,否則會影響企稅的稅前列支。
總結提醒
1、數電票、新電局、新的稅收環境,涉稅處理不可按習慣來,也不可以任意處理。
2、發票作為業務流轉中的重要憑證,不僅僅是一張憑證這么簡單,更是對企業涉稅有直接影響。
3、雖說發票與增值稅有直接關聯,但是也會對企業所得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等其他稅種產生一定的影響。
4、“零稅率”≠“免稅”,有著不同程度的差異,分分清楚、合規開具!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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