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年10月29]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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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描述
商品流通企業打預付款,但貨物尚末入庫,收款方開具發票是否算虛開發票?
專家回復
虛開發票一般指沒有真實交易,或者有真實交易,但發票開具的內容與交易實際情況不符。支付預付款,說明存在真實的交易,只是發票提前開具(稅法中并沒有明確規定,在真實交易背景下,發票不能提前開具。稅法規定先開具發票的,開具發票的當天納稅義務發生),不屬于虛開發票。
政策依據
《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第二十一條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九條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一)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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