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1月27]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4427
如果2015年的成本票在2016年才回來,年報的時候是否沖2015年成本?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 1年第34號)六、關于企業提供有效憑證時間問題: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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