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年09月19]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3308
為了摸清情況,筆者決定實地考察,最終從該公司商場部營業員處獲得實情。原來,A公司平時用煙酒對外送禮或招待客人時,總是先從煙酒柜上領用并由經辦人員簽單,煙酒柜負責人等簽單累計達到1萬元左右就辦理報損手續。至此,筆者的疑點終于得到印證。
事后,財務處處長解釋說,由于公司經常搞各種折扣折讓的促銷活動,使得實際銷售毛利很低,但增值稅稅負仍很高,為了降低稅負,于是采用了稅務顧問給出的上述籌劃方案。
分析
一是納稅籌劃不能冒風險,不能“小兒科”。很顯然,A公司的納稅籌劃即便成功,由于其報損總額是10萬元,其實際可以實現的節稅金額也很小,更何況該報損行為屬于弄虛作假,本質上屬于偷稅,存在很大的稅務風險。所以,這種籌劃不僅是“小兒科”,而且是大風險,不能提倡。
二是不能盲目聽信稅務顧問。A公司節稅心切,對稅務顧問的意見不甄別。實際上,依筆者所見,沒有哪位稅務顧問的意見全對。事實上,對一些涉稅問題的判斷有時不同的稅務機關、同一稅務機關不同的稅務人員理解也不一致,更何況是稅務顧問。
建議
由于A公司經常搞各種折扣折讓促銷活動使得銷售毛利偏低,正常情況下,A公司增值稅稅負也應相應下降,但如果仍然很高,說明A公司對折扣折讓方面的涉稅業務和會計處理可能存在問題,需要檢查其對涉稅處理的正確性、規范性和技巧性。
例如,如果A公司實行的是現金類折扣,則需要檢查是否已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注明,這樣可以按照扣減折扣后的余額作為計稅銷售額計繳增值稅,以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如果是實物折扣,A公司則應該將實物折扣改為折扣銷售,如買二贈一,在開具發票時按三件商品填寫銷售數量和金額,然后在同一張發票上另一行用紅字開具一件商品的折扣額,這樣,計稅銷售額就是扣除折扣額后的金額,從而可以少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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