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1月13]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6031
請問老師計提法定公積金、任意盈余公積金是在年末時以凈利潤為基礎還是在所得稅匯算后以調整后的凈利潤為基數?
以凈利潤為基礎計提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所得稅匯算調整后的稱為應納稅所得額,不能叫凈利潤。
法定盈余公積,是指按照企業凈利潤和法定比例計提的盈余公積。它的提取比例一般為凈利潤的10%,當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金額達到企業注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以不再提取。
政策依據:
公司法167條3款: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后,經股東大會或股東會決議,還可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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