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5月07]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4816
納稅人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需要使用何種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使用的增值稅發票聯次問題的通知》(稅總函[2016]190號)規定: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使用六聯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五聯增值稅普通發票。納稅人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需要使用發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第六聯或者增值稅普通發票第
上一頁:開票人到底能不能是“復核人”?
下一頁:營改增后,房地產商鋪售后返租中間增值稅如何繳納和籌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