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年01月26]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687
01
開車出行
問:通行費發票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通行經營性收費公路,由經營管理者開具征稅發票,可按規定用于增值稅進項抵扣;通過政府還貸公路,由經營管理者開具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不得用于增值稅進項抵扣。采取充值方式預存通行費,可由ETC客戶服務機構開具不征稅發票,不可用于增值稅進項抵扣。
問:通行費發票抵扣進項稅額是如何計算的?
答: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抵扣進項稅額。
納稅人支付的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乘車出行
02
問:乘坐大巴、客車等取得的公路、水路客票,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可以抵扣進項;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需憑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客票抵扣進項稅額。
問:取得長途客運手撕客票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不能,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票證,暫不允許作為扣稅憑證。
問:客票抵扣進項稅額是如何計算的?
答: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03
鐵路出行
問:公司取得員工出差乘坐高鐵獲得的高鐵車票,能否將該旅客運輸費用納入抵扣?
答:注明該員工身份信息的高鐵車票,可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的憑證。
問:高鐵車票抵扣進項稅額是如何計算的?
答: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飛機出行
04
問:公司邀請講課專家培訓,專家乘坐飛機取得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不能,與公司建立合法用工關系的雇員所發生的國內旅客運輸費用允許抵扣其進項稅額,而非雇員的旅客運輸費用不能納入抵扣范圍。
問:員工出差取得電子客票行程單,行程單中單獨注明了改簽費,改簽費是否可以按照購進旅客運輸服務計算抵扣進項稅?
答:可以。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上列明的機票改簽費,屬于航空運輸企業提供航空運輸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的范疇,可以抵扣進項稅。
問:取得航空公司開具的退票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是否可以作為購進旅客運輸服務的發票進行抵扣?
答:不可以。納稅人的退票費支出,不屬于“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而是購進“其他現代服務”。納稅人的退票費支出,如果取得了注明“其他現代服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可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
問: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抵扣進項稅額是如何計算的?
答: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政策依據:
1.《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檔案局關于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票據開具匯總等有關事項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24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
3.《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4.《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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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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