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2月22]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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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 |
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 |
法律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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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普通住房 |
普通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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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額 |
全額征收 |
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 |
免征 |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 |
全額征收 |
免征 |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通知》財稅[2016]2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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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 |
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暫不實施) |
法律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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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 |
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 |
90平方米及以下 |
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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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半征收 |
減按1%稅率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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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通知》(財稅[2010]9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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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按1%的稅率征收 |
減按1.5%的稅率征收 |
減按1%的稅率征收 |
減按2%的稅率征收 |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通知》財稅[2016]2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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