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1月27]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8182
公司首次購買稅控盤的820元,買的時候稅務機關說可以從稅款里抵扣,有沒有時間限制?如果一年內都不會有收入,可在下一年抵扣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第一條規定,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根據上述規定,納稅人符合規定的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可以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時間沒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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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邦誠財稅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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