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2月16]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6406
現房分期收款銷售房屋時,怎么結轉對應的銷售成本,比如一套房子面積100平,單位成本3000元,單位售價:6000元,總房款60萬,分二期收款,現已收了一期的房款30萬,所得稅法上要確認30萬的收入,那么相對應的成本怎么計算?
成本按收入比例結轉。
分期收款發出商品,指按協議分期收款的已發出未結算的商品,即:商品已經發出,而銷售并未實現,所以此商品仍屬于本公司,要說它們的關系可以這么認為,原材料發出去了,而成本轉入了分期收款發出商品。 "分期收款發出商品"是資產類賬戶,用以核算企業采用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發出商品的進貨原價。發出商品時,記入借方;收回貨款、結轉分期收款商品銷售成本時,記入貸方;余額在借方,表示尚未到結算期的分期收款商品的成本。"分期收款發出商品"賬戶一般按購貨單位名稱分戶設置明細分類賬。
借:分期收款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按合同規定每期收到的貨款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總售款/期數)
結轉每期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總成本/期數)
貸:分期收款發出商品
(責任編輯:邦誠財稅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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