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1月19]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4081
2015年,我國經濟發展進入平穩的換檔期,在新常態形勢下,外貿發展也面臨著新的考驗,出口競爭形勢依然嚴峻。對此,國務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多次下發相關文件,鼓勵外貿出口、改善外貿體制、實施便民政策、取消非行政審批項目、優化出口退稅流程、簡化申報辦理程序,為實現我國穩增長、調結構、促消費的戰略宏圖目標,推動對外貿易平衡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回顧一年來,出口退(免)稅政策調整,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外貿出口,國家扶持退稅助力
《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9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進出口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55號),對扶持外貿出口做了若干扶持規定,充分發揮出口退稅的職能作用。隨后,國家稅務總局又下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進出口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稅總函〔2015〕440號)明確四項措施。一是進一步加快出口退稅進度,確保及時足額退稅。要求各地國稅機關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限審核、審批出口退(免)稅,加強出口貨物稅收函調系統網上辦理,積極開展財稅庫銀橫向聯網電子退庫、更正、免抵調業務推廣上線工作。二是進一步抓好出口退稅政策及管理規定的落實。重點落實服務出口增值稅零稅率或免稅政策、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和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稅收政策,企業申報出口退(免)稅免于提供紙質出口貨物報關單和逾期未申報政策。三是持續優化出口退稅服務。積極推行“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積極探索“互聯網+出口退稅”,持續做好出口退稅業務提醒服務。四是進一步加強出口退稅預警評估工作,嚴格審核,嚴密防范和打擊騙取出口退稅違法行為。在加快出口退稅進度的同時,持續保持對騙取出口退稅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進一步加強出口退稅預警評估核查工作,規范和加強出口退稅審核系統的應用管理,保證出口退稅審核系統的數據完整、準確、規范。
二、規范退稅,突出職能提高時效
(一)實施出口企業分類管理
同時,對不符合類別等級標準的出口企業采取能升能降、動態調整的變化新模式,如果發現不符合條件的,自發現之日起的20個工作日內,實施動態管理。
(二)全國范圍推行出口退稅規范
為正確執行出口稅收政策,規范出口退(免)稅管理,防范和打擊騙取出口退稅違法行為,明確各級國稅機關工作權限、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全國稅務機關出口退(免)稅管理工作規范(1.0版)》。退稅規范梳理了散見于600多份文件中有關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稅的規定,進一步優化辦理退稅業務流程,逐級下放審批權限,將管理難度小、便于征退稅銜接的對生產企業退稅工作全部下放到所在縣(區)國稅局審批,停止執行市、縣局兩級審批。考慮到外貿企業情況相對復雜,原則上其退稅繼續由市國稅局審批,有條件的地方由市局下放到縣(區)局審批。同時,簡化審核程序,最大限度實施計算機自動比對信息,減少人工審核項目,將生產企業人工審核項目由14項減為3項,外貿企業由21項減為5項。為加快退稅進度,對納稅人申報的符合規定的出口退(免)稅,必須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批,如果屬于等級評定的一類企業,將縮短至2個工作日以內。完善規范騙稅疑點實地核查程序和出口退稅預警評估機制,突破過去退稅審核“就單審單”的局限,進一步提高風險防范和打擊的針對性、及時性、有效性,有利于形成“內控外防”的防范出口騙稅體系。
(三)取消行政審批項目六類規定
6、以邊境小額貿易方式代理外國客商(指外國企業和外國自然人)出口貨物,出口企業應當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提供相關資料向主管國稅機關辦理代理報關備案。如果出口企業以邊境小額貿易方式代理外國企業、外國自然人出口的貨物,按規定已備案的,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其僅就代理費收入進行增值稅申報。如果屬于國家明確取消出口退(免)稅的,按有關規定適用增值稅、消費稅征稅政策。
(四)取消兩項消費稅審批事項
為進一步明確“銷貨退回的消費稅退稅審批”和“出口應稅消費品辦理免稅后發生退關或國外退貨補繳消費稅審批”兩項審批事項取消后有關消費稅的管理問題,出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銷貨退回消費稅退稅等兩項消費稅審批事項后有關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1號)規定,一是納稅人發生銷貨退回的應稅消費品已繳納的消費稅稅款可以辦理退稅。在辦理退稅手續時,納稅人應將開具的紅字增值稅發票、退稅說明等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主管稅務機關核對無誤后辦理退稅。二是納稅人出口應稅消費品辦理免稅后發生退關或國外退貨,進口時已予以免稅的,可暫不辦理補稅,待其轉為國內銷售的當月按照現行稅收規定申報補繳消費稅。
(五)下放延期申報權限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逾期未申報的出口退(免)稅可延期申報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4號)規定,對發生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不可抗力因素等七類情形,無法在規定期限內未收齊單證申報出口退(免)稅的企業,可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舉證材料,向主管國稅機關提出延期申請。原延期申請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批準的規定,停止執行,改由負責審批出口退(免)稅的國稅機關在20個工作日內核準審批。
三、政策調整,著眼服務貼近實用
(一)簡化出口企業退稅八項手續
8、生產企業辦理進料加工業務核銷,按規定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已核銷手(賬)冊海關數據調整報告表(進口報關單/出口報關單)》時,不再提供向報關海關查詢情況的書面說明。
(二)取消提供紙質出口貨物報關單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免)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貨物報關單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26號)規定,自2015年5月1日起,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免)稅免予提供紙質報關單,但不包括適用啟運港退稅政策的貨物。主管稅務機關在審批免予提供紙質報關單的出口退(免)稅申報時,必須在企業的申報數據與對應的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數據核對無誤后,方可辦理。
(三)完善出口退稅負擔機制
《國務院關于完善出口退稅負擔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5〕10號)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出口退稅(包括出口貨物退增值稅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出口退稅)全部由中央財政負擔,地方2014年原負擔的出口退稅基數,定額上解中央。
(四)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范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適用啟運港退(免)稅政策的運輸企業及運輸工具名單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號)規定,稅務總局匯總了有關地區上報符合適用啟運港退(免)稅政策條件的運輸企業和交通運輸工具名單,對外公布。
(五)進入中哈霍爾果斯合作中心適用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入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的貨物適用增值稅退(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7號)規定,在中心封關驗收后,對由中方境內進入中心的基礎設施(公共基礎設施除外)建設物資和中心內設施自用設備,視同出口貨物,實行增值稅退(免)稅政策。
(六)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出口貨物施行免稅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出口貨物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9號)規定,經國家批準的專業市場集聚區內的市場經營戶自營或委托從事市場采購貿易經營的單位,按照海關總署規定的市場采購貿易監管辦法辦理通關手續,并納入涵蓋市場采購貿易各方經營主體和貿易全流程的市場采購貿易綜合管理系統管理的貨物(國家規定不適用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出口的商品除外)實行出口免稅政策。同時,明確市場經營戶應在貨物報關出口次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按規定向主管國稅機關辦理市場采購貿易出口貨物免稅申報;委托出口的,市場采購貿易經營者可以代為辦理免稅申報手續。未納入《辦法》規定的其他貨物出口事項,依照相關規定執行。出口貨物免稅管理事項執行本辦法規定,不實行免稅資料備查管理和備案單證管理。
四、跨境服務,走出優惠涉稅更廣
(一)擴圍航天發射等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航天發射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66號)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境內單位提供航天運輸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實行免退稅辦法。其提供的航天運輸服務免征增值稅,相應購進航天運輸器及相關貨物,以及接受發射運行保障服務取得的進項稅額予以退還。境內單位在軌交付的空間飛行器及相關貨物視同出口貨物,適用增值稅出口退稅政策,實行免退稅辦法。其在軌交付的空間飛行器及相關貨物免征增值稅,相應購進空間飛行器及相關貨物取得的進項稅額予以退還。
(二)擴圍影視等出口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影視等出口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8號)規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境內單位和個人向境外單位提供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制作和發行服務;技術轉讓服務、軟件服務、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信息系統服務、業務流程管理服務,以及合同標的物在境外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離岸服務外包業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并取消原來的免稅規定。同時,為落實好該政策,明確與之配套的退(免)稅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又出臺《關于〈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管理辦法〉的補充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8號)規定,新納入增值稅零稅率政策的應稅服務的范圍,即: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3〕106號印發)所附的《應稅服務范圍注釋》及《公告》所附的《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對應的適用范圍執行。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在申報退(免)稅時,按規定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并于收齊有關憑證后,可在財務作銷售收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退(免)稅;逾期申報退(免)稅的,主管國稅機關不再受理,按免稅政策申報;未按規定申報免稅的,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境內單位和個人向國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及場所內的單位或個人提供的應稅服務,不屬于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適用范圍。
(三)擴大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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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邦誠財稅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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