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年11月08]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3269
看點
01
什么樣的企業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根據財稅〔2017〕43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即實際稅率為10%,享受減半征稅優惠為所得的15%。
前款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需注意的是,企業所得稅小型微利企業判定標準與增值稅小微企業的判定標準不一樣,請勿混淆。
看點
02
為何部分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優惠無法申報?
舉例說明:
1、某公司2017年二季度開始生產經營,二季度累計實際利潤總額為54171.12元,假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則截止到二季度,應納所得稅額為54171.12×20%×50%=5417.11元。可以享受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稅優惠金額為54171.12×15%=8125.67元。
在2017年7月電子稅務局申報二季度企業所得稅時,附表3《減免所得稅明細表》第2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第3行“減半征稅”為享受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稅優惠金額,對應的“本期金額”和“累計金額”均為8125.67。第1行“合計”與第2、3行相同,為8125.67元。主表《居民企業所得稅月(季)預繳納稅申報(適用查賬征稅)》第12行“減免所得稅額”與附表3第1行一致,對應的“本期金額”和“累計金額”為8125.67元。
2、接上例,二季度累計實際利潤總額為54171.12元,三季度由于市場原因,企業季度虧損了7127.56元,則企業累計實際利潤額為47043.56元,假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截止三季度,應納所得稅額為47043.56×20%×50%=4704.36元。可享受的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半征稅優惠金額為47043.56×15%=7056.53元。
電子稅務局申報三季度企業所得稅時,由于二季度的減半征稅優惠金額為8125.67元,但累計到三季度減半征稅優惠金額應該調整為7056.53,故附表3《減免所得稅明細表》第1、2、3行“本期金額”應該為負數,-7127.56×15%= -1069.14元(或7056.53-8125.67=-1069.14),“累計金額”為7056.53元。主表第12行“本期金額”和“累計金額”與附表3第1行“本期金額”和“累計金額”關聯,分別為-1069.14元、7056.53元。企業需要先確認附表3的數據是否填寫正確,返回主表后,點擊“數據讀取”,核對數據讀取成功后,可正常申報。
特別提醒:
①在前兩個季度已享受小微優惠,但第三季度虧損,導致累計實際利潤減少的情況下,三季度的所得稅減半征稅累計數據小于二季度,因此,納稅人不能將二季度的所得稅減半征稅累計數據8125.67元填入附表3!這會導致優惠總額出現錯誤,無法申報。
②電子稅務局申報時,附表3減免所得稅明細表僅可以填寫“累計數據”,累計數據需根據累計實際利潤額計算。“本期數據”為系統自動倒算,因此,“本期數據”出現負數是正常情況。
③企業所得稅小型微利優惠無須提交備案資料、辦理備案手續,僅需在申報時填寫好相應數據即可。
④納稅人在申報其他季度優惠及企業所得稅“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數據時,填報規則如上。
財務報表的填報口徑是大家經常咨詢的問題,小編專門總結了如下表格,方便大家對照:
(一)若執行的是《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并且屬于按季度報送財務報表的納稅人,在編制《損益表》或《利潤表》時,“本期數”或“本月(季)金額”應填寫當季最后一個月的相關數據。例:三季度《損益表》“本期數”或《利潤表》“本月(季)金額”應填寫9月份當月數據,“本年累計數”或“本年累計金額”應填寫1-9月份數據。
(二)若執行的是《企業會計準則》,并且屬于按月度報送財務報表的納稅人,在編制《利潤表》時,“本期金額”應填報本年1月至填報截至所屬月份的累計數,“上期金額”應填去年同期數,《現金流量表》也按照此規則填寫。例:9月份《利潤表》“本期金額”應填寫1-9月份數據,“上期金額”應填寫上年度1-9月份數據。
(三)若執行的是《企業會計準則》,并且屬于按季度報送財務報表的納稅人,在編制《利潤表》時,“本期金額”應填報本年1月至填報截至所屬月份的累計數,“上期金額”應填去年同期數,《現金流量表》也按照此規則填寫。例:三季度《利潤表》“本期金額”應填寫1-9月份數據,“上期金額”應填寫上年度1-9月份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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