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年03月28]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3684
于歡之母蘇銀霞,為了讓命若游絲的企業繼續喘息,向所謂地產商人吳學占(已因涉黑被警方控制)借月息高達10%的高利貸以周轉,盡管此后償還額相當于本金兩倍,仍無法徹底清欠。于是,涉黑團伙的暴力催債張狂登場。讓于歡舉起那柄絕望水果刀的,不僅僅是非法拘禁和極端侮辱,也是民間借貸滋生的貪婪與無恥。
于歡一案,將隱于地下N年、始終禁而不絕的民間高利貸恐怖行徑,也將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今日、中小企業面臨的資金周轉困境,統統大白于天下。
蘇銀霞為什么不向銀行借貸,
而要主動踏入可怕的高利貸陷阱,
這張網究竟有多大?捕住了多少民企?
很多小微企業,在正常融資渠道中走投無路。眾所周知,銀行鐘情的信貸對象,要么是國企,哪怕虧損也不怕貸不到款;要么是長盛不衰的房地產。而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小微企業,要從銀行借貸,比登天還難。銀行也振振有詞,借錢給民企風險太大,一旦欠債不還,法院往往一攤手:執行太難。于是,地下錢莊這個毒瘤,在小微民企旺盛而無奈的需求下,越長越大。在驚人的厚利驅動下,涉黑性質的暴力催債此起彼伏。
那么,面對民間高利貸肆無忌憚的囂張,
一些地方政府和警方何以無所作為?
有法律界人士評價,吳學占從蘇銀霞手中獲取的大部分本息,已是非法所得,不受法律保護。然而,接獲報案出警的民警,面對催債人的惡劣行徑,卻極其輕描淡寫,“要賬可以,但不能動手打人”,居然隨即離開,置蘇氏母子安危于不顧,悲劇于是發生。
事實上,高利貸的獲益者,往往不只是放貸人自己,為了保障“非法”生意的安全,這根利益鏈條常常會把某些官方人士環繞進來。有厚利可圖,為“非法”撐開保護傘的那些力量,足以使放貸人猖狂。
民間高利貸侮辱和傷害的,不僅僅中小民企,還有在他們提供的大量就業崗位上勤勉養家糊口的普通打工者,更有正在努力通過脫虛向實、尋找靠譜動能的中國經濟。
就在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李克強總理在記者會上首先回應的,就是金融市場問題。他斬釘截鐵地表示,“實體經濟不發展,是金融最大的風險”,他還說,去年采取一系列措施,主要是為了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所以金融機構還是要著力去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的健康發展,絕不能脫實向虛。相信正處在困境之中的中小企業主,會為總理這一毫無保留的支持感慨萬千。
無數中小民營企業,正在用最草根的力量,拼命支撐起中國的實體經濟。很難獲得信貸支持的他們,不得不承擔高昂的融資成本,卻成為解決中國就業的最大功臣。據統計,我國私營企業超過1598萬家,個體工商戶超過5073萬戶,從業人員達2.57億,民營經濟稅收貢獻超過50%,創造GDP超過60%,固定資產投資占比超過64%,提供了超過80%的城鎮就業崗位和90%的新增就業崗位。
聲 音
全國政協委員、致公黨山東省委副主委、山東師范大學教授委員會主任陳德展,也把嚴厲打擊高利貸的議案帶到了今年的全國兩會上。他建議,人大立法或者出臺司法解釋,對那些以獲取高額利益回報的高利貸以及其他形式的非法信貸開展嚴厲打擊,對非法放貸者繩之以法。
閱讀延伸
問:民間借貸是否符合中國現有法律?對于民間借貸我國有何相關政策規定?
答:民間借貸具有制度層面的合法性。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民間借貸關系都受法律保護。如果違約,可以協商,也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途徑解決。對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高利轉貸、洗錢、金融傳銷、暴力催收導致的人身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應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厲打擊和懲治。
問:對民間借貸的過高利率法院是否支持?
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最新進展
3月26日,山東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辦案民警透露,目前于歡案中10名討債者(11人中杜志浩已死亡)全部被抓,首要犯罪嫌疑人吳學占、帶隊討債的趙榮榮等人已被抓半年,案件已經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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