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2月01]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4955
1、哪些業務需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廣告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自2012年11月1日起(稅款所屬期),提供廣告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由國家稅務局征收。
繳納娛樂業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為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人。娛樂業指為娛樂活動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包括經營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音樂茶座、臺球、高爾夫球、保齡球場、游藝場等娛樂場所,以及娛樂場所為顧客進行娛樂活動提供服務的業務。
2、怎么計算文化事業建設費應繳費額?
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計費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計算公式如下:應繳費額=計費銷售額×3%;按規定扣繳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扣繳義務人應按
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費額:應扣繳費額=支付的廣告服務含稅價款×費率。
文化事業建設費應繳費額=繳費人應當繳納娛樂業營業稅的營業額× 3%。
3、文化事業建設費能否差額扣除?什么費用可以扣除?
文化事業建設費的計費銷售額,為納稅人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減除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的含稅廣告發布費后的余額。
4、什么情況下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提供營改增應稅服務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個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根據《關于對小微企業免征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 122號〕)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5、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發生時間是怎么規定的?
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發生時間與繳納義務人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相同。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繳納義務人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費義務發生時間為繳費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
6、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申報繳納期限是多久?
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申報繳納期限與增值稅申報繳納期限相同(小規模納稅人按季申報,一般納稅人按月申報)。
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申報繳納期限與繳費人繳納營業稅的期限相同。
7、申報文化事業建設費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提供《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和《應稅服務扣除項目清單》各2份。
按照《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的要求,繳納娛樂業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應報送《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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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邦誠財稅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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