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年01月28]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2674
實行查賬征收的下列經營所得納稅人,需要進行年度匯算清繳申報:
1、個體工商戶業主
2、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
3、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
4、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
5、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
申報時間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辦理渠道
1、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
2、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
3、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
從兩處及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應選擇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
為節約您的辦稅時間,特推薦您通過網絡方式進行申報。
需要填報哪些申報表
1、《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
2、從兩處及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納稅人,還需填報《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進行匯總年度申報;
3、有以下情形的,還應填報相應表單:
(1)無綜合所得,且需要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
(2)存在減免個人所得稅情形的,填報《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
(3)有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的,填報《商業健康保險稅前扣除情況明細表》等相關扣除資料;
(4)公益性捐贈支出選擇在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時扣除的,填報《個人所得稅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扣除明細表》。
如何計算稅款
為了便于您了解,下面小編為您舉個例子:
個體工商戶劉某,2020年度取得營業收入100萬元,成本費用80萬元,已經預繳的個人所得稅2萬元;
列支劉某工資2萬元,家庭消費支出1萬元,業務招待費超標列支2萬元;
2020年,劉某未取得綜合所得,專項扣除1.4萬(養老1萬,醫療0.4萬,)專項附加扣除3.6萬元(其中子女教育1.2萬,贍養老人1.2萬,住房貸款利息1.2萬)。
1、計算經營主體層面應納稅所得額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損失
本案例中個體工商戶層面的應納稅所得額=100-80+2+1+2=25萬元(列支的業主工資、家庭消費支出、業務招待費超標準列支需進行納稅調整)
2、計算個人來源于經營主體的應納稅所得額
(1)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或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以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為經營所得。
(2)合伙企業個人投資者按照合伙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伙協議約定比例、協商決定比例、實繳出資比例或者投資者數量平均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本案例中劉某來源于個體工商戶的應納稅所得額即為25萬元
3、計算個人應納稅所得額
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沒有綜合所得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在辦理匯算清繳時減除。
本案例中,劉某個人的應納稅所得額=25-6-1.4-3.6=14萬元
4、查找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經營所得適用)
全年應納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匯算清繳應補(退)稅額=全年應納稅額-全年累計已預繳稅額
本案例中,劉某全年應納稅額=14×20%-1.05=1.75萬元
匯算清繳應退稅額=2-1.75=0.25萬元
如何通過網絡進行申報
一、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
1、適用對象: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
2、適用報表:《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
3、操作步驟:登陸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點擊“生產經營”--點擊左側的“年度匯繳申報” 。
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
1、適用對象:被投資單位為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業主、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和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以及在中國境內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所得的個人;
2、適用報表:《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
3、操作步驟:登陸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點擊“經營所得(B 表)” ,按照系統提示進行操作和信息填寫,確認申報信息后點擊 “提交申報” 。
溫馨提醒
1、一個納稅年度內,既取得經營所得,又取得綜合所得的,計算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時,不能重復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2、從兩處及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應匯總計算個人所得稅,只減除一次上述費用和扣除。
3、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的納稅人,不填報《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但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需匯總填報《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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