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3月21]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26410
我公司購入的模具,應計入固定資產還是長期待攤費用?應計入什么科目?
按照會計和稅法的規定,你公司外購的模具應按照使用年限、價值高低進行判斷,計入固定資產或者低值易耗品核算;長期待攤費用核算內容不包括生產用工具、器具的攤銷。
在《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2001】指南中曾規定,對于企業所持有的工具、模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等資產,施工企業所持有的模板、擋板、架料等周轉材料,以及地質勘探企業所持有的管材等資產,企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分別核算和管理。如果這些資產項目符合固定資產的定義及其確認標準,就應當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核算和管理;如果這些資產項目不符合固定資產的定義或沒有滿足固定資產的確認標準,就不應當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核算和管理,而應當作為流動資產進行核算和管理。另外,在《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指南)》中規定,備品備件和維修設備通常確認為存貨,但符合固定資產定義和確認條件的,如企業(民用航空運輸)的高價周轉件等,應當確認為固定資產。從各種特性來看,模具與該指南中所述的備品備件即使不是同類型資產,但也可以參考這一規定,也就是說,如果所購置的模具使用年限較長、價值較高的,應該優先核算為固定資產,只有在雖符合這兩個條件但仍不符合固定資產的標準的情況下,才將其核算為低值易耗品。
稅務方面,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問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第023號)的附件《增值稅計算管理辦法》中則明確規定,外購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其中包括:
① 一般工具。如刀具、量具、夾具等。
② 專用工具。如專用模型等。
③ 替換設備。如各種型號的模具等。
④ 管理用具。如辦公用具等。
⑤ 勞動保護用品。如工作服、各種防護用品等。
⑥ 生產過程中周轉使用的包裝容器等。與前文引述的稅法中對固定資產標準的規定不同的是,這里采用了單一的使用年限標準,但并不能理解為無論價值高低都可以,而是應該與前文所引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結合起來判斷,即先確定是否固定資產,在不符合固定資產標準情況下,才能作為低值易耗品核算。
上一頁:開票人到底能不能是“復核人”?
下一頁:三證合一之后,公司開專票時如何出具開票信息及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