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2月02]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5465
個人舉報違法犯罪行為獲得的獎金是否征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1994)財稅字第20號)規(guī)定:“第二項下列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四)個人舉報、協(xié)查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而獲得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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