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3月28]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5988
M公司是一家生產企業,在與客戶簽訂合同的時候,答應客戶如果其年度采購量達到某個值,則按照客戶全年采購額的2% 給予折扣。該折扣將于下一年度以紅字發票的形式進行結算。請問:
(1)該紅字發票的銷項稅金可以抵扣嗎?
(2)該折扣應沖減主營業務收入或應計入銷售費用?
?。?)另外,近期一些國外客戶也要求給予年度折扣,請問老師,如果答應給予其折扣,1)外匯能付出去嗎?2)是否影響出口退稅?3)還牽涉其它涉稅問題嗎?4)有更好的替代方法嗎?
(1)如果開具紅字發票,則是可以沖減銷項稅額的。紅字發票信息單由購貨方提出申請,并作進項稅轉出。
(2)該折扣沖減主營業務收入,不計入銷售費用。
(3)出口銷售開具的是普通發票,全國性文件沒有對出口銷售開具紅字發票的流程進行規范。該業務如果想操作建議咨詢出口退稅科,需要修改原確認的免抵退稅數據,否則會視為騙稅的。建議在下次對該客戶出口中,降低價格,不要搞這種這扣除。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四、(一)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勞務(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除外)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為出口貨物勞務的實際離岸價(FOB)。實際離岸價應以出口發票上的離岸價為準,但如果出口發票不能反映實際離岸價,主管稅務機關有權予以核定。
上一頁:開票人到底能不能是“復核人”?
下一頁:公司為一般納稅人,預計近期每月收入都在3萬元以下能否享受稅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