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年11月11]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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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采用的是“按月(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的方式。年度匯算清繳填報申報表時,需要對所有的稅會差異進行逐一調整。那么,在季度預繳納稅申報時,有稅會差異需要調整嗎?那么今天就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房地產開發等特定業務
Specific Business
從事房地產開發等特定業務的納稅人,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預售收入,會計核算未確認收入的,但按照稅收規定應確認收入而產生的差異。
企業應按照預計計稅毛利率計算預計毛利額,扣除實際繳納且在會計核算中未計入當期損益的土地增值稅等稅金及附加后的金額,填報在預繳申報表的主表的第4行“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欄次中。
政策依據
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第9條規定: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應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不征稅收入
Non-taxable Income
企業取得的收入中,如果符合稅法規定的不征稅收入條件,確認為不征稅收入時,會計核算已經計入當期“利潤總額”的,需要在預繳時將本年累計金額進行納稅調減。該項調減金額填報在預繳申報表的主表的第5行“不征稅收入”。
政策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
1. 財政撥款,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對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撥付的財政資金,但國務院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2. 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是指依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按照規定程序批準,在實施社會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特定公共服務過程中,向特定對象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費用。
3. 政府性基金,是指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
4. 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
《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注意事項
預繳申報時無需對不征稅支出及對應的折舊攤銷進行納稅調整,匯繳時需要一并調整。
資產加速折舊及攤銷
Amortization
企業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如果符合稅法優惠條件,可以享受加速折舊和加速攤銷政策,按照稅法規定的折舊額、攤銷額大于同期會計折舊額、攤銷額的,預繳時可以將本年累計相差的金額進行調減。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 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 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適用范圍的公告》(2019 年第 66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1 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 》(2022年第12號)等文件規定,享受資產加速折舊、攤銷和一次性扣除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填報。
注意事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所得稅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1 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 號)等規定,上述政策僅適用于匯算清繳,納稅人在月(季)度預繳申報時不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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