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2月22]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4476
哪些納稅人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6] 162號)第二條規定:“凡依據個人所得稅法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一)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二)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三)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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