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年06月27]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4090
東莞的個體工商戶將執行簡易注銷程序——《東莞市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簡易程序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已經正式施行。
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簡易程序,是指登記機關簡化登記流程,對依申請辦理注銷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當場核準登記,或對符合特定情形的個體工商戶,依職權注銷的程序。記者從市工商局了解到,截至去年年底,東莞的個體工商戶一共有51.1萬戶,同比增長12%,是企業數的1.55倍,超過全市市場主體的六成。
根據《辦法》規定,個體工商戶申請簡易注銷,登記機關收到注銷登記申請后,當場受理、當場核準并頒發核準注銷登記通知書。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死亡的,繼承人可憑合法繼承人的證明文件申請簡易注銷程序。不過,如果個體工商戶已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或利害關系人提出與個體工商戶存在勞動爭議的,又或者是行政部門、司法機關要求限制辦理注銷登記的,都不適用注銷登記簡易程序。
《辦法》明確,2016年3月1日前,經登記機關準予設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自登記機關通知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領取營業執照的,登記機關可以依職權辦理注銷登記。登記機關依職權注銷前,會通過門戶網站公告擬依職權注銷名單,公告期為3個月。
上一頁:明天起,這些新規將影響你的生活
下一頁:好消息!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繼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