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2月05]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4697
2016年1月29日,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學技術部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適當放寬認定條件:將小企業的研發費占銷售收入比例由6%調整為5%,使更多中小企業享受到高新技術企業政策優惠;將現行的“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30%以上”調整為“不低于10%”,以順應研發外包、開放式眾包等趨勢;取消“近三年內”獲得知識產權的限制,以及“5年以上獨占許可”獲得知識產權的方式,鼓勵企業自主研發和技術轉讓。
簡化優化流程方面:公示時間由15個工作日減少為10個;企業更名不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各地評審專家的備案管理下放給地方認定機構。
(責任編輯:邦誠財稅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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