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2月05]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5443
如果公司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超過了當年工資薪金的2.5%,可以結轉扣除,是不是只能在以后5年內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超過扣除限額的職工教育經費,可以無限期在以后年度結轉扣除,不受5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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