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3月14]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5120
本月納稅申報期限截止到3月15日(周二)。尚未進行納稅申報的納稅人,請在規定的期限內申報并繳納稅款:
1、對于無稅申報的納稅人,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無稅原因申報;
2、對于享受減免稅納稅人,特別是享受月收入額不足三萬元的小微企業減免優惠的,請進行減免稅申報;
3、對于新啟用的賬簿以及新簽訂的各類合同,請及時申報印花稅;
4、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和合伙企業合伙人請在本月31日前履行個人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義務;
5、“年所得12萬以上”自然人納稅人請在本月31日前自行履行個人所得稅申報義務;
特別提示: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的截止日期也為3月15日。自新的個人所得稅申報系統上線后,個稅明細申報截止期限按照每月法定申報截止期限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