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4月15]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7660
酒店業經營范圍里有住宿、會議服務、餐飲、酒吧還有銷售煙酒、飲料,請問其他是按6%稅率執行,銷售煙酒、飲料適用稅率是按17%稅率執行嗎?日常賬務處理中是否要分開核算成本、收入?
需要分開核算,因為增值稅的稅率不同。如不分開核算,從高適用稅率。
財稅2016年36號文件的附件2
兼營。
試點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按照以下方法適用稅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稅率的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稅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稅率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