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年07月07]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1355
近期,深圳市警稅聯合破獲一起全國首例虛開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案件,摧毀犯罪團伙1個,抓獲犯罪嫌疑人8人。
01
全國首例!虛開數電發票
違法事實:
犯罪團伙控制15戶空殼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在沒有真實業務交易的情況下,涉嫌對外虛開生活服務類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814份,價稅合計金額754.61萬元。目前,公安機關正對該案進一步偵辦中。
案件提示:
虛開發票是一條不可觸碰的法律紅線。尤其是金稅四期“嚴征管”的情況下,已經不是稅務機關單獨作戰,而是稅務、公安、檢察、法院、海關、人民銀行、外匯管理等部門聯合打擊。因此,納稅人務必做好稅務合規,降低自身風險!
02
虛開發票如何界定?
不小心收到虛開的發票,有什么后果?
一、虛開發票的法律界定如下:違法事實:
犯罪團伙控制15戶空殼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在沒有真實業務交易的情況下,涉嫌對外虛開生活服務類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814份,價稅合計金額754.61萬元。目前,公安機關正對該案進一步偵辦中。
案件提示:
虛開發票是一條不可觸碰的法律紅線。尤其是金稅四期“嚴征管”的情況下,已經不是稅務機關單獨作戰,而是稅務、公安、檢察、法院、海關、人民銀行、外匯管理等部門聯合打擊。因此,納稅人務必做好稅務合規,降低自身風險!
二、不小心收到虛開票,后果也很嚴重:
1、要補稅
企業收到虛開的增值稅發票,即便交易是真實的,且符合善意取得的要求,但是虛開的發票往往不能作為扣稅憑證,還是要面臨補稅。
2、可能產生罰款+滯納金
如果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求,可能會被視為串通開票方,采用欺騙隱瞞的方式逃避納稅,繼而判定為偷稅!一旦被判定為偷稅,就會有0.5-5倍的罰款,以及滯納金,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會坐牢!
注意!善意取得應滿足以下條件:
(1)購貨方與銷售方存在真實的交易;
(2)銷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專用發票;
(3)專用發票注明的銷售方名稱、印章、貨物數量、金額及稅額等全部內容與實際相符;
(4)沒有證據表明購貨方知道銷售方提供的專用發票是以非法手段獲得的。
03
不小心收到虛開的發票如何自救?
如果你一不小心成了這個“倒霉蛋”,收到與實際經營業務不符的發票,察覺對方有虛開嫌疑,可參照下列方法自救:
一、重新獲取符合規定的發票
如果發現你手頭的發票是與實際經營業務不符,若支出真實且已實際發生,應當第一時間要求對方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
補開、換開后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符合規定的,可以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注意,如果發票對應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期已經結束,企業應當自被稅務機關告知之日起60日內補開、換開符合規定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
二、無法重新獲取發票時,留存“善意取得”的證據
“善意取得”虛開發票的,不以偷稅論處,同時無需繳納滯納金。因此,無法重新獲取發票時,一定要留后手,即“善意取得”的證據。
善意取得的關鍵性證據有三點:
1.相關業務真實性的資料
2.資金未回流
3.未支付手續費
三、無法重新獲取發票時,稅務處理一定要合規
1、增值稅處理
(1)尚未申報抵扣的,暫緩抵扣;已經申報抵扣的,一律先作進項稅額轉出。
(2)尚未申報辦理出口退稅的,暫不辦理退稅;已經辦理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可按所涉專票注明的稅額作進項轉出處理或追回退稅款。
(3)經核實,符合現行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或出口退稅相關規定的,企業可繼續申報抵扣或重新辦理出口退稅。
稅法依據:《關于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管理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8號)
2、所得稅處理
(1)企業在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過程中,因對方注銷、撤銷、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特殊原因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的,可憑以下資料證實支出真實性后,其支出允許稅前扣除:
①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原因的證明資料(包括工商注銷、機構撤銷、列入非正常經營戶、破產公告等證明資料);
②相關業務活動的合同或者協議;
③采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
④貨物運輸的證明資料;
⑤貨物入庫、出庫內部憑證;
⑥企業會計核算記錄以及其他資料。
*第一項至第三項為必備資料。
(2)如果企業在規定的期限未能補開、換開符合規定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并且未能提供相關資料證實其支出真實性的,相應支出不得在發生年度稅前扣除。
企業應在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調增發生年度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并做企業所得稅更正申報。
稅法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
04
這9種避稅行為查到必罰!
一、隱瞞收入
有些企業利用私戶、微信、支付寶等收取貨款來隱匿部分收入,或存在大額收款遲遲不開發票,或給客戶多開發票等等,注意了,以后還這樣操作可要小心了!
金稅四期不僅僅通過你申報的數據,來核實是否異常。可能還會通過企業銀行賬戶、企業相關人員的銀行賬戶、上下游企業相關賬本數據、同行業收入、成本、利潤情況等來稽查比對。
且央行早已施行了大額現金管理試點,公轉私、私轉私都將會嚴查!
三種情況,會被重點監管
(1)任何賬戶的現金交易,超過5萬;
(2)公戶轉賬,超過200萬;
(3)私戶轉賬超過20萬(境外)或50萬(境內);
二、虛列成本
主營成本長期大于主營收入,如:
(1)公司沒有車,卻存在大量的加油費;
(2)差旅費、會議費、咨詢費等異常;
(3)工資多申報或少申報;
(4)買發票,多結轉成本,后期紅沖或補發票;
(5)計提了費用卻遲遲沒有發票等等
這些都是嚴查的重點。
三、買發票
有些企業一缺成本費用,就想到了買發票,殊不知,你省的那點稅,還不夠罰款的。
且買發票屬于虛開發票,搞不好還會背上刑事責任。
即使你走了賬,簽訂了合同,貨物流卻沒辦法一致,一查一個準。
四、對開發票、環開發票
對開、環開發票,說白了,就是基于沒有真實業務的情況下,我給你開,你給我開或者再加個第三方。雖然它們都是閉環抵扣,最終未少繳稅,但遞延了納稅,行政法上還是會按虛開發票處理。
用上述方法“避稅”的企業,要注意了,一旦被查,不但你的進項要轉出,你開出去的發票也要繳稅,還要面臨巨額罰款,真真是得不償失!
五、故意用現金/個人卡發工資
有些公司為了避稅,故意用現金/個人卡發放工資,一旦被查,明眼一看賬務就是有問題。現在都什么時代了,還發現金,用這種方法避稅,不就等于說公司有問題嗎?
注意以下9類交易容易被稽查
六、用現金收支貨款
有些企業自認為很聰明,虛開發票,對方不打款,直接填寫收據入賬,自認為賬都做平了,就萬事大吉!我就很好奇你賬上的錢是怎么平掉的,用現金發工資還是用現金平借款?
一旦被查,頻繁用現金收支款或存在大額現金收支款,這就不只涉及虛開發票了,還有可能牽扯出少繳社保、少繳個稅等一連串問題,罰款必不可少,責任人還有可能鋃鐺入獄。
七、到處找發票抵稅
有些企業為了少繳稅,還真是把“避稅”用到極致。
比如:員工工資7000元,其中2000元必須拿票來領工資,長期以往,你公司的費用不會異常嗎?
八、大量員工個稅零申報
有些公司為了避稅,個稅長期零申報,員工工資以前都是3500元以下,現在倒提高了,都在5000元以下,永遠都是跟著個稅起征點走,不查你查誰!
九、代繳社保
一些企業為了少繳稅,就幫人代繳社保,一是,企業可以光明正大的做工資抵稅(代繳社保人的工資一般采用現金形式平賬);二是,代繳社保還可以收點手續費。
在這我只能說,一旦被查,不但涉嫌偷稅,還涉嫌騙保,那時候不僅僅是罰款那么簡單了,還會面臨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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