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年07月07]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1810
# 突發事件 #
深圳某公司利用“稅收洼地”避稅被查!補稅5247萬!你還以為“稅收洼地”是避稅天堂嗎?中央發文嚴查利用“稅收洼地”避稅!
01
稅收洼地企業被查!
補稅5247萬!
據深稅稽處〔2020〕242號文顯示,深圳某公司將收入、利潤轉移至霍爾果斯XXX有限公司,實現享受稅收優惠的目的被稅局稽查。
案件經過:
1、深圳某公司在霍爾果斯設立全資子公司,在2015年-2017年經營情況如下:
2、經查:
該公司和霍爾果斯XX公司從事業務相同,兩家公司的業務也均由XX控股集團整合營銷部完成。霍爾果斯XX公司僅注冊登記兩名財務人員,日常并無實際業務人員在霍爾果斯市從事主營業務相關工作,其業務運作主要由集團其他人員履行。對兩家公司共同客戶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的協查證實,該司將收入以及利潤轉移至霍爾果斯XX公司,實現享受稅收優惠的目的。
3、將霍爾果斯XXX公司2015年至2017年收入合計661,540,755.15元調整至該深圳公司,調整后該公司2015年至2017年收入合計700,251,641.44元。
由于該公司以及霍爾果斯XXX公司賬目混亂,均存在成本費用與收入不直接相關與匹配的問題,難以查賬,故對該公司按照30%的應稅所得率核定企業所得稅。
4、最終處罰:追繳該公司2015年至2017年企業所得稅合計52,470,177.34元,并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02
國家剛宣布!
嚴查利用“稅收洼地”避稅!
劃重點!!!
1、首次提出:對利用“稅收洼地”的避稅行為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對隱瞞收入、虛列成本、轉移利潤以及利用“稅收洼地”、“陰陽合同”和關聯交易等逃避稅行為,加強預防性制度建設,加大依法防控和監督檢查力度。
2、精準有效打擊“假企業”虛開發票、“假出口”騙取退稅、“假申報”騙取稅費優惠等行為,保障國家稅收安全。
對重大涉稅違法犯罪案件,依法從嚴查處曝光并按照有關規定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平臺。
那什么是“稅收洼地”?稅收洼地有何風險?
03
什么是“稅收洼地”?
“稅收洼地”有哪些類型?
01.
什么是稅收洼池?
稅收洼地是指在特定的行政區域,在稅務管轄區,區域內政府為了吸引企業入駐、擴充本地稅收來源、促進本地經濟的發展,從而制定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地方留存返還政策、簡化稅收征管辦法等行為,來吸引企業的入駐,在這個區域稅收稅收征管范圍內注冊的企業,可以充分利用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從而大幅度減輕稅負,這個行政區域就稱之為“稅收洼地”。
02.
稅收洼地優勢
1、可以利用“核定征收”的辦法實現節稅
一般情況下,稅收洼地地區核定征收率低,企業可以利用核定征收的方法來計算公司制的企業所得稅或合伙制、個人獨資的個人所得稅。
2、享受優惠的方式多種多樣
一是可以設立新公司,將原公司的業務分包給在稅收洼地注冊的新公司以實現節稅;二是可以在稅收洼地辦理分公司,以業務分流的形式享受政策等等。
3、利用稅收地方留成返現實現節稅
有些“稅收洼地”地區為了吸引企業入駐,會把地方留成稅收資金拿出來對企業進行稅收返還。
一些“稅收洼地”企業的稅收返還獎勵非常高,甚至可以達到35%以上的節稅。
03.
稅收洼地的類型
1、以核定征收為主的稅收洼地
核定征收主要是針對新成立的小規模公司,考慮到沒法設立自身的賬簿,公司體系不完善等,鼓勵全民創業時就會對企業進行核定征收,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也相對的促進企業快速發展壯大。
這是合理合法的核定征收政策,地方也會出具相關的政策文件以及相關的核定征收鑒定表,按照一年一出的方式對企業進行核定。
2、以財政為征收的稅收洼地
以政府返還為主的稅收洼地是比較可信的。
它是讓企業首先合法納稅然會根據企業的納稅額高低,按照地方留存收入的一定比例或者大部分比例再次返還給投資者,這種政府為背書的洼地政策是比較可信的。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規定,稅務部門針對特定地域的納稅人或特定的稅種在征稅時實施減征或免征,直接降低納稅人的應納稅額,從而降低納稅人的實際稅負。
3、國家規定的享受低稅率的地區
正因為“稅收洼地”的優惠力度如此大,所以有很多企業開始耍小心思,將收入、利潤轉移至無實體辦公的“稅收洼地”企業,在這我勸告一句,以后再這樣操作要小心了~
04
“稅收洼地”風險巨大!
企業這些行為不要再有了!
01.
“稅收洼地”風險巨大
1、利用“稅收洼地”企業虛開發票
以上沒有實質業務往來,涉嫌虛開發票,不僅會面臨罰款和滯納金,還會面臨刑事處罰。
同樣,善意取得虛開發票也會有風險!
2、利用“稅收洼地”企業虛開發票轉移利潤
A、B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缺乏商業目的,屬于有意偷逃稅款,不僅面臨被納稅調整的風險,還會有高額罰款及滯納金。
3、高管注冊個人獨資企業偷逃個稅
甲為A公司員工,則甲成立的B給A開具發票涉嫌虛開發票,如果甲和A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只有服務協議,那么甲實質上作為勞動者的權益將無法保障,存在風險。
02.
對于 “稅收洼地”企業,稅局主要從以下12個方面稽查
1、是否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實行核定征收;
2、是否對金融企業、經濟鑒證類中介機構等特殊行業進行核定征收;
3、是否對設立分支機構的匯總納稅企業實行核定征收;
4、核定應稅所得率適用情況,是否存在超率核定;
5、對年收入和利潤變化明顯超過20%以上的企業,稅務機關是否履行調整應納稅所得率的職責;
6、對申報表收入和財報數據不一致企業的糾正情況;
7、對核定征收企業發票管控及注銷管理情況;
8、 利用簽訂“陰陽合同”的方式隱瞞收入或虛列成本;
9、關聯交易存在價格上的不公允,也將成為稅務稽查的重點對象;
10、是否存在合理的商業目的;
11、業務相關性和合理性;
12、未遵循第一納稅人原則(誰收錢誰納稅)。
最后提醒一句,選擇“稅收洼地”注冊的企業首先要做真實交易,其次最好要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操作,不要盡搞些掩耳盜鈴的事!!!
邦誠財稅
電話熱線|400001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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