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4月06]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4864
網上申報后,需要報送紙質資料嗎?
納稅人已經通過網上辦稅大廳成功報送財務報表、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關聯報表的,不需要再提供紙質報表哦!非數字證書用戶或無法網上申報的納稅人,也可以提供資料到前臺申報。
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適用查賬征收)
辦理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 類,2014年版)》,并附送財務報表。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
3. 備案事項相關資料:
(1)存在稅前資產損失扣除情況的納稅人,應報送資產損失申報材料和納稅資料。資產損失按其申報內容和要求的不同,分為清單申報和專項申報兩種申報形式。
屬于清單申報的資產損失,納稅人可按會計核算科目進行歸類、匯總,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2014版)附表A105090,然后將有關會計核算資料和納稅資料留存備查。(原《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申報表(清單申報適用)》、《跨地區匯總納稅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申報明細表》不再報送)
屬于專項申報的資產損失,納稅人應逐項(或逐筆)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2014版)附表A105090及A105091,同時附送會計核算資料及其他相關的納稅資料。(原《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申報表(專項申報適用)》不再報送)
(2)存在政策性搬遷情況的納稅人,應當自搬遷開始年度至次年5月31日前,向稅務機關報送政策性搬遷依據、搬遷規劃等相關材料,包括:政府搬遷文件或公告、搬遷重置總體規劃、拆遷補償協議、資產處置計劃;企業搬遷完成當年應同時報送相關材料。
(3)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應報送房地產開發產品實際毛利額與預計毛利額之間差異調整情況的報告;應報送依據計稅成本對象確定原則確定的已完工開發產品成本對象,確定原則、依據,共同成本分配原則、方法,以及開發項目基本情況、開發計劃等專項報告。
4. 實行匯總納稅辦法的居民企業應報送:
(1)總機構應同時報送《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2015年版)》和各分支機構的年度財務報表、各分支機構參與企業年度納稅調整情況的說明。
(2)分支機構應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5年版)》,同時報送總機構申報后加蓋有稅務機關業務專用章的《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2015年版)》復印件,分支機構參與企業年度納稅調整情況的說明。
5. 委托中介機構代理納稅申報的,應出具雙方簽訂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機構出具的包括納稅調整的項目、原因、依據、計算過程、調整金額等內容的報告。
6. 委托中介機構對企業納稅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鑒證的,可附送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
7. 居民企業在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時,還應附報以下與境外所得相關的資料信息:
(1)適用《企業所得稅法》第45條情形或者需要適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9〕2號)第84條規定的居民企業填報《受控外國企業信息報告表》。
(2)納入《企業所得稅法》第24條規定抵免范圍的外國企業或符合《企業所得稅法》第45條規定的受控外國企業按照中國會計制度編報的年度獨立財務報表。
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適用核定征收)
辦理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5年版)。
2. 委托中介機構代理納稅申報的,應出具雙方簽訂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機構出具的包括納稅調整的項目、原因、依據、計算過程、調整金額等內容的報告。
3. 委托中介機構對企業納稅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鑒證的,可附送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
4. 居民企業在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時,還應附報以下與境外所得相關的資料信息:
(1)適用《企業所得稅法》第45條情形或者需要適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9〕2號)第84條規定的居民企業填報《受控外國企業信息報告表》。
(2)納入《企業所得稅法》第24條規定抵免范圍的外國企業或符合《企業所得稅法》第45條規定的受控外國企業按照中國會計制度編報的年度獨立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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