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年08月03]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3903
最近一些企業的法人反映,他們在微信公眾號上收到稅務局的推送,提醒自己企業存在實名信息不一致的情形,需盡快進行確認修改。
他們擔心自己收到的這條信息對企業有硬性,來咨詢如何操作確認修改,今天我們就針對這些疑惑,來學習一下關于實名數據推送確認的操作吧!
財務趕緊核實確認
否則將影響辦稅
關于實名數據推送確認的操作今天就和大家分享到這里,如果收到這條推送大家一定要按照上面的步驟及時進行操作。
現在稅務聯網,需要實名認證操作的模塊越來越多了,如果不及時操作,直接影響到辦稅!
對于實名辦稅很多人也存在很多疑問,今天也匯總了一些實名辦稅常見問題,歡迎大家轉發收藏!
實名辦稅
7個熱點問題解答
1.實施實名辦稅系統(總局版)后,是不是意味著去稅務局辦理涉稅事務,需要實名采集的人員才可以辦理
納稅人辦理如下8類事項需要實名采集:確認納稅人登記信息、變更納稅人登記信息、發票票種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發票領用、發票代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注銷登記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提供納稅人登記證件、辦稅人員身份證件方可辦理的涉稅事項。
對不愿意進行實名信息采集、驗證,但能依法提供登記證件、有效身份證件等資料的辦稅人員,可引導其進行實名信息采集、驗證,但稅務機關仍應按規定為其提供現場辦理涉稅事項服務。
省局對需要補采信息的納稅人預留過渡期(8月30日-11月30日),不阻斷業務辦理。
2.請問從以前的公司離職了(半年),前公司都沒有修改我的財務員身份,再三催促也都不理不睬,這種情況下,我應該怎么辦?
按照《實名辦稅管理辦法》第十五條和第十六條處理。第十五條 納稅人未及時變更辦稅人員信息的,參照主張冒用的處理方法,由辦稅人員提交個人聲明等相關資料,稅務機關修正對應稅務登記內容,解除與納稅人的關聯關系。
納稅人未及時變更辦稅人員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幾種情形:
(一)離職后未變更或原法定代表人不配合變更辦稅人員;
(二)原任職單位因故無法正常辦理離職手續;
(三)因納稅人為非正常狀態或無法聯系原法定代表人造成無法變更辦稅人員。
第十六條 主張身份證件被冒用的辦稅人員,且符合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主管稅務機關取消對其實施的強制監控,并在征管信息系統中按以下規則對其進行修正處理(前臺無法處理的通過運維處理):
(一)證件類型變更為“其他個人證件”。
(二)辦稅人員主張身份證件冒用的,姓名變更為“原姓名+冒用”;辦稅人員已離職的,姓名變更為“原姓名+離職”。
(三)辦稅人員主張身份證件冒用的,身份證件號碼變更為“原證件號碼+MY”;辦稅人員已離職的,身份證件號碼變更為“原證件號碼+LZ”。
3.實施實名辦稅(總局版)之后,是否意味著,變更財務負責人在網上提交申請后,可以通過12366進行實名采集,而不用跑大廳了呢?
天府E稅APP、12366納稅服務平臺APP,部署互聯網采集和驗證功能。電子稅務局、自助辦稅終端部署提示二維碼,納稅人通過手機掃描二維碼跳轉天府E稅APP進行采集。
4.實施實名辦稅(總局版)之后,要重新采集信息嗎?以前采集過,現在還需要采集嗎?
原來已采集的實名信息已遷入新系統,對于信息不全的需要補采,補采期限為8月30日到11月30日,這期間不阻斷業務辦理。
5.辦稅員可以有多少個啊?
實名辦稅系統支持多個辦稅員,但是目前核心征管系統中只有一個,下一步我局在建設云化電子稅務局時將對系統進行改進升級,同時支持多個辦稅員。
6.請問新辦的個體工商戶可不可以通過這個平臺采集呢?
實名采集是以自然人為中心,采集好自然人實名信息后,需要綁定其與個體工商戶的關聯關系。
7.初次辦稅進行實名采集,以后辦稅還需要認證嗎?
納稅人每次在辦理實名事項時,都需要進行實名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