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4月07]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6083
1、增減補換發證照申請書;
2、聯絡員信息表;
3、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4、國稅登記證正、副本原件;
5、地稅登記證正、副本原件;
6、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原件。
溫馨提醒:
1、申請人遺失證照的,應當提交在地級市以上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的遺失公告報樣。
2、未辦理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的,需另外提交《申明》
《申明》
本企業已知悉廣東省 “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內容,了解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意義和作用。
本企業上述申明內容真實。如虛假申明,引起的法律責任和后果由本企業承擔。
企業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執行事務合伙人\經營者簽字:
申明日期: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