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3月03]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4090
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稅應如何征收?
根據《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的規定:“一、關于契稅政策……(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關于實施范圍:
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暫不實施本通知第一條第二項契稅優惠政策及第二條營業稅優惠政策,上述城市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執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區適用本通知全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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