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年10月22]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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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描述
分公司要注銷,分公司賬上有十幾萬元的進項稅留抵,進項稅留抵的金額是以前年度認證的進項稅,本年沒有任何銷售收入和進項認證,這部分進項稅留抵要如何處理?另外分公司注銷的利潤要如何做賬務處理更合理?
專家回復
根據規定,一般納稅人注銷,其留抵稅額也不予以退稅。如果符合資產重組中增值稅留抵稅額處理的相關規定,“原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將全部資產、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新納稅人”,并按程序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其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可結轉至新納稅人處繼續抵扣。由于分公司是非獨立法人,可將分公司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轉入總公司,且自動抵銷總公司與分公司的往來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