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3月07]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4812
房產公司購得土地建綜合樓,土地計入無形資產,綜合樓計入固定資產,現在要將綜合樓出售,無形資產的金額先轉入固定資產嗎?
已經進行的賬務處理不用變更。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的規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因此房產必須和土地一同出售。在固定資產轉入清理的同時,土地使用權也需一并注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六十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