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3月01]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shù) 4643
▲納稅人在15日前,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yè)建設費、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印花稅。
▲納稅人在15日前,申報繳納資源稅。
▲納稅人在10日前,申報繳納資源稅、按期匯總繳納納稅人和電子應稅憑證納稅人申報繳納印花稅。
▲納稅人在31日前完成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具體納稅申報時間以主管稅務機關規(guī)定為準,上述申報日期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