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年05月07]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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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做完了2021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但是發現需要退稅6萬元。這項退稅是必須的嗎?我可以不申請退嗎?
答復:
是必須的。
自2021年度匯繳起,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預繳企業所得稅稅款超過匯繳應納稅款的,納稅人應及時申請退稅,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辦理退稅,不再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
企業所得稅匯繳通過電了稅務局申報的,納稅人一旦匯繳產生多繳稅款,系統自動提示納稅人有多繳稅金是否辦理網上退稅信息,納稅人通過電子稅務局可以直接申請企業所得稅匯繳退稅,申請信息直接與金三稅務端的審核鏈接,無需納稅人上門申請辦理退稅。
參考: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4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預繳企業所得稅稅款超過匯算清繳應納稅款的,納稅人應及時申請退稅,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辦理退稅,不再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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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申報完了上個月增值稅后,發現我企業符合增值稅留抵退稅條件,而且可以退稅6萬元。這項退稅是必須的嗎?我可以不申請退嗎?
答復:
納稅人可以選擇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留抵退稅,也可以選擇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當然國家鼓勵納稅人應享盡享稅收紅利。
參考:
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第十一條規定,納稅人可以選擇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留抵退稅,也可以選擇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納稅人應在納稅申報期內,完成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后申請留抵退稅。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稅申請時間,延長至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
納稅人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同時申請增量留抵退稅和存量留抵退稅。同時符合本公告第一條和第二條相關留抵退稅政策的納稅人,可任意選擇申請適用上述留抵退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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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開手機APP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發現可以退稅6萬元。這項退稅是必須的嗎?我可以不申請退嗎?
答復:
是的,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你可以放棄退稅。放棄退稅的可以免于辦理個稅匯算。
選擇放棄退稅后,你可以再次申請退稅,但您需在稅收征管法規定的3年期限內重新申請退稅,同時遵守稅收征管法的相關規定。
參考一: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第二條: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
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參考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后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后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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