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3月21]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7496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
為進一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稅收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號),現將北京市國家稅務局推行工作的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推行范圍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以下簡稱電子發票)的重點范圍是開票量較大的電商、電信、快遞、公用事業等行業。
二、納稅人申請開具電子發票的辦理程序
納稅人申請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電子發票,首先要納入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并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 納稅人提出申請
納稅人持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發票專用章印模,填制《納稅人領用發票票種核定表》(一式兩份),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提出申請。
(二) 稅務機關受理確認
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受理納稅人填報的《納稅人領用發票票種核定表》進行審核確認,完成發票票種核定、專用設備初始化發行等工作。
(三) 稅務機關發票賦碼
主管稅務機關發票發售部門在綜合征管系統為納稅人的稅控盤(或金稅盤)辦理發票賦碼,電子發票的號段由稅務后臺征管系統通過接口方式同步至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最終賦予納稅人。納稅人即可通過電子發票系統開具電子發票。
三、電子發票數據和電子發票版式文件生成
(一) 用票量大的企業可選用服務器版稅控開票系統開具電子發票;用票量小的企業可使用單機版稅控開票系統開具電子發票,并生成電子數據。
(二) 納稅人可自建或委托第三方開發建設“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電子發票版式文件可在納稅人端直接生成,也可由第三方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完成。使用第三方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的納稅人,需將電子發票數據傳遞給第三方電子發票服務平臺。
四、電子發票版式文件查詢
受票方查詢電子發票版式文件,可通過納稅人自建或委托第三方建設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查詢下載,也可通過登陸受票方郵箱查詢下載。
五、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